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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人治理---建立和完善外派人员管理办法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 发布时间:2016-08-04 | 文字大小:【】【】【】 | 浏览量:5958

【本文导读】法人治理结构,只要按照公司法、证券法来做就可以吗?你对外派人员管理办法,了解多少?实际上,现实比较残酷,你按照公司法,没有办法来建立完整的法人治理结构,完整地运行、规范法人治理。

法人治理结构,只要按照公司法、证券法来做就可以吗?你对外派人员管理办法,了解多少?实际上,现实比较残酷,你按照公司法,没有办法来建立完整的法人治理结构,完整地运行、规范法人治理。

以下内容根据王吉鹏先生在《集团战略新思维和集团管控》微课堂上的分享整理:


选派董事监事

  我们原来选派董事监事经理人员时,选派经理人员是很慎重的,董事监事不是很慎重。

  国有企业很多人身兼数职,民营企业就更混乱了,七大姑八大姨很多——原来不在意,现在要在意了,因为这里面出现的问题越来越多。

我们国有企业选派董事,比方说我是派到一家酒店的董事,那这家酒店有一个投资方案,我要表决了。表决的时候,我不能按照我的想法表决,我得回到我的总公司询问意见。

  其实我就是个橡皮图章,我有什么思想?集团公司让我赞成,我就赞成;让我反对,我就反对。

  这跟国外是完全不同的两套思维体系。

  西方是:你派过来做董事,想赞成就赞成,想反对就反对,你如果对我观点不认同,你可以换人。但是,你没法来左右我,不能你让我怎样我就怎样。

  国内是:我派你去的,我让你干就干,废什么话?

  不同不要紧,出问题了——


二堂候审问题:

  涉及到投资方案,我得回去问问意见。于是我找投资部,投资部说这个事情你问法务部,法务部说你问战略部,战略部说你问李副总,李副总说这事你找老板去——三支两支都去找老板了。

  所以在国内,在国有企业,我给定义了一个词叫二堂候审。

  你到很多大型集团公司去看,会发现一把手只要在公司,他那个门就永远关不住。这个就包括流程的问题,责权体系的问题了。也就是说他的投资决策、外派人员管理上的权限划分,和内在流程上不清晰。


责任追索问题:

  好了,集团上让我赞成就赞成,让我反对我就反对,这是没有问题的。但是问题马上出现了——我们现在有一个投资决策责任追索制度,要追你本人的责任:你开董事会,你凭什么就同意了?投资错了你要担责任的。

  那我得把眼皮瞪起来!特别是国有股东,我是国有企业派来的股东,我凭什么担责任?

  原来你让我赞成我就赞成,让我反对就反对——无所谓,反正我是干活的。现在不行了,追我责任了,那我得跟你较劲啊:如果跟你意见一致,可以,你赞成我也赞成,画勾;你的反对我就反对,画叉。可现在你赞成我反对咋办?我能写“集团赞成,我本人是反对的”吗?这是两票。

  那么我就找集团,让集团给我出证据——集团给你出吗?不给。那谁给你出?

  ——所以这个问题要说清楚。


薪酬体系问题:

  另外我们现在集团外派人员面临更多问题——

  我们集团企业经常会干部交流,但集团发展了,外派干部马上就出问题了。

  仁达做了一个知名的汽车控股集团,他有跟美国合资的,有跟韩国合资的。原来集团公司财务部,两个人对面坐办公,都拿8000块人民币,现在一个到美国公司,一个到韩国公司;一个拿一万五,一个拿6000——原来职位相同,现在因为派到下属不同企业去,工资差一倍。怎么办?

  很多企业在人力资源领域去解决问题,实际上是不对的,这要在法人治理领域去解决。

  我们做过很多调研,宝钢、一汽等等,都去过。发现大家的做法都不一样,那时候,基本没有一个是合理的。最合理最有效的办法是什么呢?你看宝钢,是各个单位都发到集团总部来,我平衡之后再统一发下去——因为是我派驻的人员。这种方式的弊端,就不用说了吧?

  像一汽集团是干部三年一轮换——这个效益好你呆三年;那个效益相对差一点的,再轮换。这个问题也很大,或者说问题还更大:第一,你任期这么短,你到我这里来了,你说我作为总经理你来当副总,我管你是不管你?管你,问题没等怎么样你,你就跑了,不合适。第二,或者我作为副总,是我被派到这个单位来,你说我干事不干事呢?很多事情不到三年,刚一干就到头了,还给下任留出很多麻烦来——别干事了。可不干事还不行!

  另外,还会出现一个什么情况呢?

  大家都知道2008年金融危机,2009年很多企业的经营指标又很低,结果2009年的车市井喷——本身定的指标就低,结果经营绩效又好得不得了。出现什么情况呢?就跟大家看网上晒年终奖,是一样的。某一个单位,这一年员工拿了十七年的奖金——好了,他们吃的肥喝得畅,都走掉了。其他人想到这里来致富,结果第二年却进入低谷了——本来想脱贫,结果贫上加贫。

  ——轮岗了,老是不赶点,老走背字,这个能行吗?

  这是薪酬体系的对接问题,薪酬体系还有更复杂的。


兼职治理问题:

  刚才我们讲到很多公司的人,都是兼职的,一个人兼了很多董事监事。

  看一下集团公司容易兼职的,都有哪些部门:财务部门、监审部门、人力资源部门;有的时候办公室也兼一些监事、董事;还有工会。

  我们某家央企,在香港有一家投资公司。这个央企的一把手,兼这家投资公司的副董事长;集团人力资源部的一个干事,兼这家公司董事。原来没什么事,一年开两次董事会,最多也就是腐败一下。可到了2007年,出事了:2007年大家知道经济形势太好了,这家公司挣到了大钱,股东会做出个决议,就是向董事派发红利,股东分红。最低400万。

  这个决议做下来后,老总回来,就把人力资源部总经理叫来了,说:我们那里要发钱了,每人最少400万——这个钱不是发给我们个人的,我们不能拿啊!这是单位的钱,我得交给公司。你回去做工作,让你的部下也不能拿这个钱。

  结果那个干事一听,因为公司派我去,所以钱就不是我自己的?他说:干活的时候找我,分钱没我的事了,有你这么干事情的吗?人力资源:你别激动,是因为职务派遣,派谁去,都有这个钱,不是因为你才有。干事:是谁去谁都有,那怎么登记我身份证,不登记你身份证呢?人力资源:你什么意思啊,一分钱就激动,还想干吗?干事:那你以为我还干啊?我不干了也得拿这400万!

  这里面的事情非常多。


选择汇报问题:

  我们对外派人员的选拔、考核、薪酬激励等很多事情,包括他履职过程中,什么事请该向你汇报——要是他给你来个选择性汇报,你受不了。

  以汇报为例,汇报的事情、时机都很有讲究的,因为他要代表公司出去,进行监督管理——你不能派出去一个蒲某人吧?

  我们现在很多企业的人员,都是派出制的。要通过派出人员对你投资企业进行监管,最起码的财务经理,是派出制的吧?有人说,财务经理派出,很简单啊!你以为那么好管理吗?假设我是派到一家酒店的财务经理,我受双层领导——行政上,我受所在单位的经理总经理管理;业务上,我要跟集团财务部进行汇报。假设我发现这家单位的一个副总经理财务上有点问题,你告诉我,我第一个电话反映情况应该打给谁?

  打给谁,结果可是不一样的。如果没有事先规定,他就有选择的权利,那这个人员,就失去了派驻的作用。

  所以,对外派人员管理办法,需要进一步的建立和完善。

  除了法人治理问题,运行方面也存在问题。


管理运行问题:

  比如,我们企业现在都对外派董事监事这块,做越来越严格的培训和管理。

  一些央企,建立专门的董事监事部门,这样他对整个的法律法规,内部的办事程序都很熟悉,也会开董事会监事会——很多人不会开会。我们中部某省的一个大型煤炭企业,和上海的一个电力企业合资。有一次一块聊天,该煤炭企业老总对我说:王总,都说我们管理粗   放,我很不认同——我们管得很好嘛。要不然我们怎么发展这么好?现在跟上海人合资后,我们才知道什么叫管理粗放。他举了个例子:

  我们每家三个董事,各占50%的均股,开董事会。我们没开过董事会,但是我们开过党政联席会,开会有什么难的?按党政联席会的方式开!大家知道党政联席会是怎么开的吗?是民主集中制。董事会是怎么开?一股一票制度。能一样吗?于是开会的时候,出了很多问题:

  这边三个人,是一人为主,其他两人补充赞成;轮到上海一方了,用上海话各自表态,让你根本听不出何为主——他要瞒着我们!于是煤炭企业这边改选,选了一个懂上海话的。

  第二次开会,这边三个人还是一主两次说完,正准备好好听听上海一方这次是什么意思,结果人家提议休会10分钟,到休息室讨论完毕后,回来还是各自表态,让你看不明白。这个老总一看,说:我们确实管理出问题了!

  你要知道,董事会上的股东,不但要瞒着你,或许还要吵架的。

这就是我们法人治理的相关问题,这个领域的问题实在太多了,无法一一列举完全,感兴趣的朋友,推荐仁达方略新书《法人治理——董事会运作及股东风险防范实务与案例》(详见“仁达方略管理大数据中心微店|图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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