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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 发布时间:2022-01-18 | 文字大小:【大】【中】【小】 | 浏览量:1015
《公司法》、《企业国有资产法》、《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及《国企改革三年行动方案(2020-2022年)》等政策文件指出,国资委的职责包括国有企业出资人职责、专司国有资产监管职责和负责国有企业党的建设三项职责。
由此得出,“管资本”既有包含出资人职责,也有负责国有企业党的建设的职责。
那什么是“管资本”?
人民日报《加快实现从管企业向管资本转变,形成以管资本为主的国有资产监管体制》中提出:“管资本”更加尊重企业市场主体地位和企业法人财产权......更多依托产权关系和资本纽带、更多依靠公司章程和法人治理结构、更多采取行使股东权和发挥董事作用等手段履行出资人职责......“管资本”着眼国有资本的价值贡献,更加关注国有资本的整体收益和控制力。......“管资本”更加注重通过市场化手段,在法治框架内调整利益主体关系、实现监管目标。......“管资本”更加关注资本合理流动、优化配置,更能引导企业追求发展质量效益......
由此得出,“管资本”不止是管企业,是管国有资本的整体收益和控制力,只是管理手段注重通过市场化手段,在法治框架内调整利益主体关系、实现监管目标。
那“两类公司”履行的是什么职责?
人民日报文章提出,“国资监管机构依法对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和其他直接监管的企业履行出资人职责,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对所出资企业履行股东职责。”
《公司法》第四条规定,公司股东依法享有资产收益、参与重大决策和选择管理者等权利。
此外,中央会议也曾提出,“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分别代表国家履行出资人职责,享有所有者权益,权利、义务和责任相统一......主要职责包括“代表国家股东一体化行使股东各项权利”。
因此,国资委是将国有企业出资人职责转授投资运营公司,公司履行的是出资人职责的表述更加精准。也就是说,“两类公司”主要以公司法和公司章程为依据、以出资额为限、以股权为纽带、以公司治理为渠道、以派出股权董事为手段、以市场化方式参与和影响出资企业的重要经营决策,是其出资企业积极而又有限的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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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书目录:
理论探索篇
第一讲 深化国企改革“1+N”顶层设计
第二讲 国资投资、运营公司试点扩围
第三讲 试点改革取得重要成就
第四讲 混改将成为突破口,管资本进入实操阶段
第五讲 “双百行动”纵深推进,成为国企改革新风向
方法论篇
第六讲 国资投资、运营公司功能定位
第七讲 国资投资、运营公司组建方式
第八讲 国资投资、运营公司谁来授权?
第九讲 国资投资、运营公司治理结构
第十讲 国资投资、运营公司如何运行?
第十一讲 组建目标:政企分开、政资分离
第十二讲 从管企业转为管资本,国资委如何“放权”?
第十三讲 “资本化”是管企业向管资本转变的突破口
第十四讲 理顺六大关系,构建有效的国资监管体
附文章:央企兼并重组关键:战略重组而非重组战
实操篇
第十五讲 改组组建后两型公司战略重新定位
第十六讲 “小总部、大产业”:管控模式创新
第十七讲 现代企业法人治理的“中国模式”创新
第十八讲 党建嵌入法人治理有效方式探索
第十九讲 “走出去”加速国有资本全球化布局
法人治理篇
第二十讲 国资监管机构与董事会之间的关系
第二十一讲 董事会与经理层之间的关系
第二十二讲 党组织与现代企业法人治理结构关系
第二十三讲 发挥外部董事作用,避免董事会职权虚化
案例:新兴际华集团规范董事会管理经验
核心能力建设篇
第二十四讲 国际化战略管理能力
第二十五讲 “走出去”海外并购、资本整合能力
第二十六讲 完善现代企业法人治理能力
第二十七讲 内控能力、风控能力
第二十八讲 体制机制、管理创新能力
展望篇 国企打造升级版,着力点从企业到资本
一、十九大后国企迈入高质量发展新阶段
二、混合所有制试点积极推进
三、上市公司成为央企混改主要载体
央企试点新探索
案例一:中粮改组国有资本投资公司做法
案例二:国投改组国有资本投资公司核心要点
案例三:招商局做法:放权39项,引入个人跟投机制
案例四:国新、诚通改组国资运营公司突出亮点:设立基金
案例五:神华改组国有资本投资公司经验
各地方省(市)属国企混改新进展
一、天津市:国企混改关键在于发挥企业家作用
二、上海市:鼓励非公资本更深层次参与国企混改
三、重庆市:积极推动混改,10家市属国企试点员工持股
附录:相关政策
一、国发〔2018〕23号
二、国办发〔2017〕38号
三、中发【2015】22号全文
四、国发〔2015〕63号全文
五、国办发〔2017〕36号
六、《关于国有控股混合所有制企业开展员工持股试点的意见》
七、《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
八、上海市《关于创新驱动发展巩固提升实体经济能级的若干意见》(沪府发〔2017〕36号)【见参考文献〔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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