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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 发布时间:2018-12-05 | 文字大小:【大】【中】【小】 | 浏览量:3944
文 | 王吉鹏
编辑 | 代小君
做人、做企业,一定要懂法。这句话说起来简单,但做起来就不那么容易了。我就是个半法盲,很多时候现学现卖,临时抱佛脚。
沈某是某电子公司的员工。1995年,沈某在工作中受伤,右手大拇指被截1.5cm。但是,当时公司并没有为其申请工伤认定。此后,沈某也一直没有向有关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到了2014年,公司经营状况不佳,需要裁减员工,要解除与沈某的劳动合同。这时候,沈某才想起来要求公司就工伤损失进行一次性补偿。但这一要求被公司断然拒绝了。为此,沈某向法院起诉,要求公司赔偿工伤造成的各项损失共28万元。
不懂法,有可能本来占了一肚子理,结果还吃大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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