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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土难敌外资 PEVC薪酬揭秘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 发布时间:2011-04-14 | 文字大小:【】【】【】 | 浏览量:4728

【本文导读】近期,PE/VC圈内的几位知名投资人接连跳槽的消息引发了业内对人才流失的关注。作为金融领域中快速发展的细分行业,PE/VC从业人员都被披上了金领的光环,而由于竞争激烈且有能力的从业人员仍很稀缺,人才流动和挖角现象同样成为PE/VC机构最头疼的问题。

近期,PE/VC圈内的几位知名投资人接连跳槽的消息引发了业内对人才流失的关注。作为金融领域中快速发展的细分行业,PE/VC从业人员都被披上了金领的光环,而由于竞争激烈且有能力的从业人员仍很稀缺,人才流动和挖角现象同样成为PE/VC机构最头疼的问题。

清科研究中心最近的一份调查就显示,与外资机构的待遇差距仍然困扰着本土机构的发展,三成本土投资机构从业人员认为薪酬不合理是导致员工离职的最主要原因。

本土机构薪酬落败

在很多人眼里就是 “拿着钱到处花”PE投资人这一光鲜的职业打动了无数人,各种暴富神话都往往出自于PE/VC之手,因此,大家都顺其自然地将关注的目光盯向了PE/VC从业者的收入上。

“我们公司员工的薪酬一般是分为底薪加奖金、加项目提成的方式计算,底薪其实并不高,比券商、公募基金都要低,主要还是得看项目人员的工作业绩。”一位创投负责人称。

事实上,这种分为基本薪资和浮动薪资的做法在国内外都比较普遍。一般而言,基本薪资部分主要反映员工的知识、技能与经验,浮动薪资则与员工的业绩挂钩,其中包括年度奖金、项目奖金、项目收益分成、项目跟投收益及员工福利等。

近几年来,本土与外资股权投资机构已经展开了激烈的交锋,而随着创业板的推出,本土机构在近两年里呈现出了爆发性增长势头,整体表现非常抢眼,业务规模发展非常迅速,成绩也非常骄人,在和外资机构的较量中已经逐渐占到了上风。但由于薪酬上的差距却依旧有较大差距。

清科研究中心日前的一份数据显示,现阶段本土与外资VC/PE机构在薪酬体系建设上存在着较大差异。相比之下,外资机构薪酬体系更为成熟、系统,且其薪酬体系中各项收入水平明显高于本土机构,“本土VC/PE机构的薪酬体系建设并没有完全遵循公平性、竞争性及激励性原则。”

调查显示,基本薪资在各种不同背景的机构中存在普遍性的差异。在本土国资背景的PE/VC机构,基本薪资占到了约六成,而本土民营机构中,这个比例不足五成,外资机构人员薪酬有约四成为基本薪资。

分析师和初级投资经理中有绝大部分基本薪酬低于20万元,投资经理和高级投资经理中,基本薪酬低于20万元者与介于20万元和40万元者基本持平,副总裁的薪酬中有七成是低于20万元,投资总监/合伙人的收入水平则差距较大。

相比于基本薪酬上较外资机构的慷慨,绩效薪酬却成为了本土VC/PE机构的一个短板,过去一年绩效薪酬小于20万元的人员占比达三分之二,且鲜有绩效薪酬高于50万元者,与外资机构的绩效水平差距较大。正因为此,至少有三成的受访者认为薪酬不合理是导致员工离职的最主要原因,其次是因为未来职业发展受到限制。由于公司平台搭建不足和对企业文化不认同而离职的人员占比相对较低。

“我们这行看起来光鲜,但我们公司的收入并不高,整天出差和加班,这么算下来更像是个劳动密集型产业,有时候我们出差的一些费用都还需要自己先垫付,一些必要的费用还不一定报得下来。”一位本土民营机构投资经理称。

浮动薪酬揭秘

无疑,到每年年末次年年初,年终奖都会成为各个行业员工非常关注的对象,更加注重业绩说话的PE/VC行业,这种表现更为突出。事实上,除了上述所提到的基本薪酬外,浮动薪酬更能激励从业人员的工作动力,年终奖即为浮动薪酬的一部分,但对PE/VC从业者而言,浮动薪酬中更重要的是,项目奖金、项目退出收益以及项目跟投所带来的收益。

一般而言,PE/VC行业设有项目奖金者较为普遍,一般是项目负责人在其向投资决策委员会提交的投资项目获得审批通过,便可获得该笔交易一定比例的金额作为项目奖金。

而据了解,业内的项目奖金一般都低于项目投资金额的2%,这意味着如果能做一笔千万元的投资,则项目负责人则大约能获得20万元的项目奖金,对项目负责人颇有吸引力。

在项目退出收益的激励制度运用上,外资机构显得更加灵活和慷慨。外资机构人员则常常能在项目退出后获得10%-20%的退出收益,但行业整体的水平则大约是5%。

在外界看来,对于PE/VC从业人员而言,还有一个令人羡慕的权利,即在项目跟投方面无疑都能 “近水楼台先得月”。

项目跟投收益是指投资机构在对某项目进行投资时,项目负责人及/或其团队以自有资金伴随投资。项目跟投既有激励属性,又能起到约束机制。业内一般有强制跟投与自愿跟投两种划分,前者系机构强制相关合伙人和项目人员以自有资金投入,而后者则会有投资于基金和投资于项目的区分。

部分机构认为跟投机制不合理、甚至不合法,在基金管理团队与管理机构及投资人之间形成利益冲突。例如,团队成员在以个人资金参与某个项目的投资时,或许将会投入额外的精力,客观判断也将受到影响。

与此同时,在另一些机构眼里,跟投机制无疑是很好的激励制度,在他们看来,跟投机制将投资机构与项目团队利益进行有效捆绑,实现员工与机构风险共担、利益共享,且一定程度上控制、降低了人员流动风险,是行之有效的激励机制。

而从现实环境来看,对很多从业者而言,这样的机会还是遥遥无期,尤其是国资背景的PE/VC机构中,项目跟投机制依然几乎难觅踪影,但也有少量机构采用了该机制,据本报记者了解,诸如中信产业基金就设置了项目跟投机制。

“项目跟投最能够解决道德风险,但在我们的平台下,我们更多是借助公司的品牌、渠道和资源来开展工作,如果我们投资人员能够跟投,那对其他为我们提供品牌、渠道等支持的集团人员来说有些不公平。”一位国资背景PE机构管理人员对此解释称。

同样保守的还有外资投资机构,清科调查显示,大部分外资机构都不允许员工跟投。而最为积极设置跟投机制的是则是本土民营背景的投资机构。

在这些允许跟投的机构中,跟投额度随着职位的提升而更高。例如,在允许员工项目跟投的机构中,所有担任分析师职位的人员均表示其跟投收入在整体收入中占比不足10%,而在投资总监/合伙人层级的人员中,一半受访者的跟投收入占整体收入的40%-50%,另有一半受访者表示跟投收入在整体收入中占比超过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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